怀宁县人民检察院于1978年10月在老县城石牌镇恢复重建,2004年8月迁至于新县城高河镇,现有办公楼和检察服务大厅各一栋,其中办公楼建于2004年,建筑面积为3168平方米,占地20余亩。检察服务大厅于2017年6月竣工并投入使用,建筑面积为2000多平方米。 人员结构方面。现有编制49人,在编干警46人,退休干部24人,聘用人员16人。在职人员中,公务员身份43人,工人身份3人。党员36人,占全院干警78%。班子成员6人,其中检察长1人,副检察长4人,纪检组长1人。另有专职检委1人。正科级7人,副科级 9人。目前,我院共有员额检察官17人,其中三级高级检察官1人,四级高级检察官4人,一级检察官5人,二级检察官4人。检察官助理11人,检察辅助人员7人(其中司法警察3人,技术人员1人,书记员3人),另还有纪检监察人员2人,司法行政人员6人,工勤人员3人。
2011年 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2012年 被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2014年 被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
2014年 我院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2014年 县检察院被县委县政府评为“2013年度全县信访工作责任目标管理先进单位”。
2014年 怀宁县检察院被安庆市检察院评为“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
2014年 2013年度全市检察机关业务考评通报 反贪、反渎、侦监、控申获全市第一名。
2014年 授予院反渎局、办公室“怀宁县人民检察院2013年度先进科室”荣誉称号。
2014年 我院被安庆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安庆市总工会评为“安庆市劳动竞赛先进集体”。
2014年 被中共怀宁县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2013年度五星级基层党组织、选派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2014年 我院控申科被评为县级青年文明号。
2014年 第四届全国检察机关一级规范化驻所检察室。
2014年 第十届安徽省文明单位。
2014年 全市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示范点。
2015年 首届全市十佳民生检察案例。
2015年 全省基层院建设典型。
2015年 全省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示范点。
2015年 民行科被评为全市先进集体。
2015年 纪检组被评为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
2015年 第五届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
2016年 团支部被评为2015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
2016年 被安庆市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2015年 公诉科被市检察院评为“先进集体”及业务考评第一名
2016年 被授予2016年度“全市先进检察院”称号;反渎职侵权工作考评第一名。
2017年 怀宁县检察院被县委县政府评为2011-2015年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
2017年 怀宁县检察院被安徽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评为“第十一届安徽省文明单位”。
2017年 怀宁县检察院关工委被怀宁县委县政府授予全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2018年 被授予2017年度“全市先进检察院”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