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以案释法】防诈防骗,守护好老年人的“钱袋子”
时间:2023-02-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以案释法】


防诈防骗,守护好老年人的“钱袋子











“黄昏恋”“投资理财”“来了就送大米、鸡蛋”“抗癌抗肿瘤,不打针、不吃药,治疗各种疾病”“专家讲座、福利聚会,免费体验养生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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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套路时刻缠绕在老年人的身边,随时准备将老年人的钱包洗劫一空。为了帮助老年人守护好“钱袋子”,除了加强防诈骗知识宣传,检察机关也一直将针对老年人的犯罪作为打击重点。近日,怀宁县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的一起案件就得到了法院的有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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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份至6月份期间,被告人徐某某驾车来到安庆市怀宁县、太湖县、潜山市、望江县等多个乡镇境内,以退伍军人、退休村干为对象,虚构安庆市退役军人办公室工作人员等身份,以免费发放足疗机等器材供使用、邀请参加福利性聚会等优待优抚政策为诱惑,再以收取器材押金到期返还为借口,对31名老年人实施诈骗,涉案金额43740元。









经怀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22年12月7日怀宁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徐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对被告人退出的违法所得人民币43740元,发还被害人;对公安机关扣押的涉案物品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下载国家反诈中心APP,牢记没有免费的“午餐”。针对老年人的诈骗手法多种多样,面对形形色色的骗术,老年人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要贪图蝇头小利,不轻信他人。凡是有人让您出钱,一定要多留一个心眼,平时也要多关注新闻媒体,及时下载国家反诈APP,主动接受防诈防骗知识宣传,提高辨别能力。


2.要端正保健理念,警惕上门推销。要从正规渠道获取科学的保健知识,身体出现问题时,及时与子女沟通,到正规医疗机构就医,遵医嘱服用药物,不要相信所谓的有特效功能的养生保健产品。独自在家时应与邻居多沟通,遇到可疑人员上门敲门、观望的,要提高警惕意识。





3.保管好个人信息,提高反诈意识。注意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个人信息,如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密码等,无论是亲朋好友还是自称“公检法”人员,只要提到了钱,一定要第一时间核实身份,无法核实的情况下要及时拨打110进行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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