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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怀宁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
时间:2017-02-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怀宁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

“三公”经费预算

 

 

一、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 算 数

合  计

39.0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5.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33.8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3.8

        公务用车购置

0

 

二、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怀宁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9.0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1.1万元,下降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5.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33.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与2016年预算相同。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5.2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0.1万元,下降1.9%,下降原因主要是进一步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次。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接待外单位业务交流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等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3.8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1万元,下降2.9%,下降原因主要是2017年公车数量减少2辆。2017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