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开展“消”字号抗(抑)菌制剂专项监督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抗(抑)菌制剂产品市场,9月26日,怀宁县检察院联合县卫健委对辖区内10家药店开展随机抽查。

活动中,检察干警与卫健委执法人员对药店内销售的“消”字号抗(抑)菌制剂进行逐一查看,严格检查其中是否存在非法添加药物、是否使用不规范用语以及产品资质、备案等情况。从检查结果来看,相关药店经营销售的消字号抗(抑)菌制剂产品总体上状况良好,产品均合规且不存在非法添加、虚假宣传情况。检察干警还向药店经营者宣传了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经营者提高法律意识、责任意识,确保进货渠道正规、产品质量安全。

截至目前,怀宁县检察院已连续三年联合县卫健委开展“消”字号抗(抑)菌制剂专项监督行动,通过实地检查、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改、开展“回头看”等方式,共计检查“消”字号产品460余件,发现涉违规宣传等产品32件,违规销售“消”字号产品药店12家,县卫健委当场向药店发出整改通知书12份。
下一步,怀宁县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县卫健委的协作配合,促进“消”字号产品长效监管,推动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筑牢消费者权益保护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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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 | 蒋劲松
文 字 | 孙春霞
编 辑 | 陈 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