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至16日,在第三个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期间,怀宁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团县委、县总工会、妇联、关工委、教育局等单位,共同在星拱小学和高河中心小学开展了两场别开生面的模拟法庭活动。
“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随着法槌落下,庭审拉开帷幕,学生们扮演着检察官、法官、辩护人的身份,认真审理了一起发生在校园内的故意伤害案件。活动中,每一位同学都沉浸在自己的角色中,各尽其职,将刑事案件的审判流程完整呈现。庭审中还专门设置了被告监护人训诫环节,公诉人根据《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向监护人发出正式训诫,提醒其及时调整家庭教育方式,在被告人回归社会后对其履行有效的监护职责。学校师生和家长共同观摩了案件庭审全过程。
“希望同学们认识到未成年不代表可以肆意妄为,也希望我们的家长要树立‘家长是第一任老师,家庭是第一个课堂’的责任意识,为子女扣紧人生的第一粒扣子!”在庭审案件解读点评环节,法治副校长汪珊检察官突出强调了家庭教育对于未成年人树立正确价值观的重要性,引导家长们主动承担起对未成年人开展家庭教育的责任。
今后,怀宁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春暖花开”未检品牌影响力,落实“检察为民”理念,提升司法服务水平,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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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丨蒋劲松
文 字丨潘雯钰
编 辑丨陈 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