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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以检察之力守护农民工的“血汗钱”
时间:2024-03-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在怀宁县人民检察院的见证下,安徽某木业有限公司完成了资产清算,成功支付了拖欠的25名农民工工资74万余元。

本案中,怀宁县人民检察院在日常行刑衔接工作中发现,怀宁县劳动监察大队向安徽某木业有限公司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但该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拖欠的9名工人工资26万余元。2023年3月23日,县人民检察院向县劳动监察部门发出《建议移送涉嫌犯罪函》,建议其将本案移送至县公安局依法立案侦查。公安立案侦查后,涉案企业法定代表人江某偿还了拖欠工资26万余元。同年11月17日,怀宁县公安局以安徽某木业有限公司、江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向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在审查起诉环节,承办检察官对案件事实进行核查,实地走访涉案公司,全面了解企业经营状况,查明法定代表人江某的财产情况,发现除涉案9名工人外,该公司仍然拖欠25名工人工资,但涉案企业表示已无力进行支付。承办检察官积极与江某沟通、进行释法说理,并召开公开听证会,在听证会上,江某表示会积极筹措资金,对公司进行资产清算,尽快支付拖欠工资。涉案企业随后向怀宁县人民法院申请破产,在怀宁县人民检察院等单位的见证下完成了资产清算,共计支付拖欠的25名工人工资74万余元,至此该企业已全部偿清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保障工资支付,关系到广大农民工的基本权益,怀宁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用心用情解决好老百姓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运用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当好农民工的检察“护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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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丨蒋劲松

文 字丨汪凯旋

编 辑丨陈 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