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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改两为”我做什么】安徽怀宁:“府检联动”落实代表意见 协力解决城市建筑垃圾处置难题
时间:2022-04-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9年,怀宁县为解决建筑垃圾处置问题,在全市率先建成建筑垃圾消纳场,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这本是一件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实事、好事,却在2022年全省“两会”期间被人大代表“点了名”。

“怀宁县建筑垃圾消纳场存在建筑垃圾混合生活垃圾进场问题”,人大代表实事求是指出了这项民生工程存在的问题。按照2021年怀宁县城市管理局与怀宁县某清洁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明确禁止向该消纳场导入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及有毒有害垃圾。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却并非如此。

接到代表意见后,安徽省检察院高度重视,立即对代表建议进行交办,怀宁县院立即启动公益诉讼调查程序。经过现场勘查发现,该建筑垃圾消纳场存放有塑料袋、塑料泡沫、废旧轮胎、沙发床垫等垃圾,掺杂在建筑垃圾中,未及时做精细化分拣分类,存在一定的生态环境风险。

为了把好事办好,怀宁县检察院向县城市管理局提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要求严格规范建筑垃圾消纳场的运营管理,加强垃圾分拣分类,禁止建筑垃圾消纳场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其他有毒有害垃圾。县城管局对检察建议高度重视,一把手亲自推动整改。他们表示,人大代表的建议非常中肯,检察机关推动也非常及时,将立即行动起来,限期整改到位。

县城管局迅速开展现场清理,分类处置其他垃圾,确保现场整改到位。为了从根源上破解建筑垃圾处置难题,县城管局分别向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沿街商户及县城周边乡镇,发放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城建筑装潢垃圾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对建筑垃圾消纳场规范管理的函》,为建筑垃圾的源头治理建立长效机制。从2022年3月1日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到3月29日县城管局整改完毕并对检察建议进行了回复,仅用一个月不到的时间,该问题已整改完毕。3月31日,县城管局邀请县检察院进行现场回访查看。在现场,建筑垃圾消纳场内已无其他固废,消纳场对垃圾转运车辆进场严格检查,禁止非建筑垃圾入场,现场环境已有明显改善。

至此,在怀宁县检察院和城管局的共同努力下,代表的意见建议全部落实,民生工程也成为了放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