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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刘观清:丹心铸忠诚 亮剑扫黑恶
时间:2020-08-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 

全市检察机关重拳出击 

办理了一批涉黑涉恶案件 

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在这场全民战争中 

涌现出了一批 

不畏艰难、奋勇担当的先进典型 

他们始终守护着百姓的安宁 


 

今天起,安庆检察推出 

《扫黑除恶先进典型》专题栏目 

带你认识那些坚守职责 默默付出的 

“扫黑尖兵”! 

 


 

 

丹心铸忠诚    亮剑扫黑恶 


怀宁县人民检察院     刘观清 



     2018年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号角吹响,来自怀宁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的员额检察官刘观清深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他勇挑重担,主动申请加入该院扫黑办参与办案,以一名优秀检察官的使命担当,不负组织和人民的期盼。 

 

讲政治  急难险重敢担当


    常言道:“干部干部,就是干事吃苦”,如何体现一名干部的政治担当,就是看他在面对急难险重任务时能不能顶得上去!而刘观清就是这样一名迎难而上、不负众望的检察干部。 

   2018年12月30日,“6.22套路贷”案件移送怀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该案当时是安庆市范围内规模最大也是最典型的涉黑套路贷案件。怀宁县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立即抽调精兵强将组建“6.22套路贷”办案组。作为办案组首选成员的刘观清,参加工作20余年,共参与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00余件,独立办理公诉案件700余件,并成功办理多起疑难复杂、重大社会影响案件。 

    该院党组考虑到他的工作任务较为繁重,于是与他谈话征询他的意见。刘观清没有丝毫犹豫,他说:“怀宁县第一起涉黑案件我参与办理了,这一次我也必须上。”刘观清抗住压力,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参与办理该案,主动承担该案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审查,成为这场战斗的主力军。 

 

 


 

 

讲业务 一身本领办铁案


    检察官的业务能力是能够打硬仗的前提,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刘观清以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细致精准的审查能力,被省检察院纳入扫黑除恶专家人才库。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他坚持做到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对涉黑涉恶案件既不降格处理,也不人为拔高,把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 

 

 

   “6.22套路贷”案件有“五个多”的特点:犯罪嫌疑人多、被害人多、犯罪事实多、涉案罪名多、涉案金额多,仅侦查机关移送的案卷材料就有100余卷。为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减少退查,提升办案效率,刘观清主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他参与侦查活动,充分发表侦查取证、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的意见和建议,加强配合,督促侦查机关依法、规范、文明办案,既及时、准确打击犯罪,又充分保障相关人员合法权益,为后续办案环节做好准备,对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发挥重要作用。最终该案查实涉及违法犯罪活动231起,被害人130余名,涉案金额1600余万元2019年4月30日,29名被告人被依法提起公诉。 

 

 

讲奉献 废寝忘食保平安

 


    “5+2、白+黑”是他的工作常态,轻伤不下火线是他的常规动作!历时4个多月,审阅案卷100余卷,最终形成2000余页的审查报告,68000余字的起诉书,刘观清的孜孜不倦彰显了他的使命担当。 

在案件正式移送法院审查起诉时的最后一天晚上,为确保起诉书的内容和文字无误,刘观清在办公室仔细核实。结束后,已是凌晨4点多,他在办公室简单休息后,坚定地走向了他的“战场”。7月17日,“6.22套路贷”正式进入审判程序阶段,连着5天1夜的庭审,刘观清一直坚守公诉人岗位。在案件一审判决后,他仔细研究判决书,对其中适用法律和罪名不当的,依法提起抗诉 

 

 

(左三为刘观清) 

刘观清无论是身为第一检察部主任,还是一名普通的检察官,他都努力践行着“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工作宗旨,他就像一名恪尽职守的哨兵,时时刻刻守望着公正,守望着法律的尊严。凭借着他认真执着的精神和扎实仔细的业务水准,刘观清多次被评为省市级优秀公诉人、检察业务尖子,并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