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
安庆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新闻发布稿
时间:2018-09-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公益诉讼工作新闻发布稿 

安庆市人民检察院 

2018914 

  

各位嘉宾,同志们: 

大家下午好!首先我代表安庆市人民检察院,向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记者朋友们和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表示热烈欢迎,衷心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我市检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刚才,我们研究室主任朱伟同志向各位介绍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背景、意义,以及公益诉讼案件的范围和程序等,帮助在座各位对公益诉讼制度有了一个大概了解。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党中央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新的使命,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新的职责。自201771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以来,我市两级检察院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委和上级院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稳妥开展公益诉讼各项工作,取得明显实效,获得了全市两级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肯定。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就是通报我市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更好回应社会关切,更好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益诉讼工作。下面,我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争取领导支持,强化组织推进,在主动作为中彰显检察担当 

一是积极争取党委领导和人大、政府支持。公益诉讼工作启动后,全市两级检察院主动向地方党委、人大、政府汇报中央、省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公益诉讼工作的重大部署、检察机关的工作安排、重大案件办理情况、重大工作进展情况和遇到的重大问题,多方争取支持。市委将公益诉讼工作纳入2018年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于今年12月听取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汇报,岳西县委、县政府在全市率先出台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意见,桐城、怀宁、大观等地党委政府也先后出台了相关意见或决定,为加强我市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是把公益诉讼列为“一把手”工程强力推进。全市两级检察院均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公益诉讼工作领导小组,把公益诉讼列为“一把手”主抓的工作,两级院检察长亲自挂帅出征、亲自过问重大问题、亲自协调重点环节、亲自办理重大案件,很好发挥了“火车头”的带动作用。把公益诉讼工作列为全市检察机关年度重点工作和重大改革任务,通过召开全市检察长会议、公益诉讼推进会、调度分析会、工作现场会等形式强化部署、强力推进。同时,为加强对全市公益诉讼工作的统筹协调,更好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市检察院还探索成立公益诉讼协调指挥中心,建立“五个统一”工作机制,即:统一管理案件线索、统一指定案件管辖、统一研判办案策略、统一调配办案力量、统一指挥办案工作。该项机制在办案实际中成效明显,今年前8个月,我市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案件19件,高居全省第一 

三是积极营造推进公益诉讼良好外部环境。通过走访、联席会议、建立协作机制等形式,加强与政府、监委、法院、行政部门等联系沟通,凝聚共识,携手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如,市检察院与市监委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与市食药监局建立食品药品安全行政执法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宿松县院与纪委、监察委员会联合出台公益诉讼协作文件,大观区院在环保局设立全省首家生态环保检察室,望江县院成立全省首家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建立驻河长办、林长办检察室等。 

二、紧盯党委政府关注、社会各界关切、人民群众关心的领域和问题,在精准发力中扛起维护公益检察责任 

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责任”的指示,把公益诉讼作为主动融入大局、服务保障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切入点,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立足检察职能,加大工作力度,狠抓案件办理,有力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去年7月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73件,立案96件,提出诉前程序检察建议147件,提起诉讼25件,法院已开庭审理21件,作出判决14件,判决支持率100%,案件涵盖全市10个县(市)区和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四大领域,数量位居全省非试点地区前列。全市公益诉讼办案规模初步形成,一批时间跨度长、社会关注度高的公共利益保护老大难问题得到解决。 

(一)加强长江生态监督,为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积极贡献检察力量。紧紧围绕省、市委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的长江(安徽)经济带工作部署,把助力打赢长江流域污染防治攻坚战摆在压倒性位置,忠实当好长江生态的“法律守护人”,共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7件、发出诉前程序检察建议7件,提起公益诉讼6件,法院已判决5。如长江沿线四个基层院集中摸排发现长江沿线多家码头未经审批、占用岸线、非法使用河道,立即向港航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监督取缔非法码头8家;望江县院调查发现该县污水处理厂和安徽舒美特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向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放大量污水,立即向环保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加强对长江入河排污口的日常巡查,加大监测力度,监督两家企业制定废水排放提标改造实施方案,斩断污水入江源头;迎江区院对枞阳县某植物纤维制造公司多次向长江直接排放废水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依法判令被告赔偿生态修复资金折合人民币43万余元,目前该案已开庭审理,将择期宣判。加大办案监督力度的同时,主动投入生态环境修复,建立生态环境案件修复工作机制,参与监督和修复破损的生态环境。如联合水产、长航部门开展非法捕捞水产品专项巡查,举办“增殖水生生物、共建美丽长江”主题活动,放生白鲢、鳙鱼等共计770万尾鱼苗,为长江生态多样性聚劲。 

(二)加强林业保护监督,为深入实施“林长制”贡献检察力量。紧盯全市“林长制”工作部署,聚焦盗伐、滥发等破坏林地行为,着力强化对林业执法活动和林业资源保护的监督,为保护“青山林海”履好职、尽好责、服好务。如,太湖县检察院办理的詹某等四人盗伐、滥发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补载树木1139棵,赔偿生态修复费用7万余元。该案在当地受到群众广泛关注,引起强烈反响。 

(三)加强食药安全监督,为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贡献检察力量。部署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察监督和“保障舌尖上的安全”专项检察监督,会同市食药监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教体局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执法,针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发出诉前程序检察建议7件,提起公益诉讼2件。如市检察院在办理麦某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案中,发现其销售的汪丫鱼可能侵害众多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决定对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经向社会公告、层报省检察院审批后,于日前向市中级法院提起公益诉讼。 

(四)加强非法生产监督,为促进企业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贡献检察力量。通过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和提起公益诉讼等方式,倒逼企业增强环保意识,促进技术改造、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如桐城市检察院对6家五金工具厂违规排放镀锌污水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并公开宣判。该6家企业赔偿了修复受损生态环境费用,并将五金工具外包到符合环保规定的公司制作,后该企业所在的范岗镇其他五金企业都相应作出整改,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公益效果得到有机统一,示范效应逐渐显现。 

三、注重办案方式方法,努力提升办案质效,在实现公益保护“双赢多赢共赢”中体现检察智慧 

充分发挥公益诉讼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特殊救济的作用,坚持以解决问题为导向,以办案为手段,以有效维护公益为目的,把提升办案质效放在公益诉讼工作的重要位置,在依法、规范、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注重办案方式方法,努力实现公益诉讼工作的“双赢多赢共赢”。 

(一)注重诉前程序,促进自我纠正。诉前程序是我国公益诉讼制度的特色。只有经过诉前程序,损害公益行为仍然得不到纠正的,检察机关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全市两级院把公益诉讼工作的重心放在诉前程序。在发挥检察建议主要手段作用的同时,注重加强和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实事求是寻找矛盾化解办法,尽力把问题解决在诉前阶段。公益诉讼工作得到了行政机关的充分理解和有力配合,大部分案件都在诉前阶段得以解决,既提升了检察监督实效性、及时性,又促进了依法行政,保障了民生民利。如潜山市院通过诉前程序检察建议,成功督促潜山市国家税务局追回税款30万元。 

(二)注重跟踪督促,促进整改落实。抓住检察建议回复期和行政机关承诺的整改期两个时间节点,加强对整改情况的跟踪了解,全面掌握行政机关履职情况,督促行政机关落实整改,防止不回复、回复不及时、不整改、整改不彻底等现象。如宿松县院在办理该县林业局怠于履行森林保护监管职责公益诉讼案中,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多次和林业局负责人进行沟通,阐释法律规定,表明检察机关的立场和态度,消除了行政机关的误解和顾虑。 

(三)注重以点带面,促进综合治理。积极推进生态环境预防,综合运用检察建议、信息简报、联合检查等方式,提出生态环保预防建议,促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如,大观区检察院积极联合环保部门开展污染排查和预防讲座,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桐城市检察院多次参与联合环保执法,对重点企业开展督查,督促关停整治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7家,未依法办理环评企业6家。 

各位记者朋友!各位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是一项崭新的工作,对于保障民生民利、维护公共利益和促进依法行政,具有重大意义。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部署,继续加大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戮力同心,开拓进取,砥砺奋进,努力创造安庆经验,打造安庆品牌,高水平推进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为建设和谐美丽新安庆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请大家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公益诉讼工作,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