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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怀宁县人民检察院2014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怀宁县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

 

—201524日在怀宁县第十

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欧阳水根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一年工作回顾

 

2014年,县检察院紧紧依靠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依靠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认真落实县十六届人大历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平安怀宁、和谐怀宁、法治怀宁建设,忠诚履职、务实创新,谱写了新的发展篇章。

——服务大局成效明显。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市场经济的本质就是法治经济。我们始终坚持以法治方式服务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一是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组织领导传销、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严重经济犯罪,着力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全年共审查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4件14人。二是及时跟进国家投资重点领域,保障国家投资安全。查处危害政府投资安全方面职务犯罪5件5人,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在道路桥梁、保障性住房等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中开展专项预防6次。三是妥善办理涉企案件,准确把握政策法律界限,慎用强制性措施,维护了涉案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维护稳定举措有力。稳定是经济发展的前提,和谐是社会发展的基石。我们始终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第一责任,积极推进平安怀宁建设。一是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毒品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进一步提升了人民群众安全感。一年来,共受理审查批捕案件96件123人,批捕100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73件423人,提起公诉229件344人。二是依法妥善化解矛盾。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初犯、偶犯和过失犯罪,慎重逮捕和起诉,对70起达成刑事和解的轻微刑事案件作出不捕、不诉决定,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促进了社会和谐。三是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建立网络接访、QQ接访、微信微博平台,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在全县20个乡镇聘任23名检察联络员,架起检察机关和人民群众的连心桥,较好地解决了法律监督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实现了连续15年无涉检进京访和集体赴省访。落实涉法涉诉信访机制改革,对涉法涉诉信访及时导入司法程序。对非法缠访闹访构成犯罪的,依法打击,决不手软。

——反腐倡廉扎实推进。反对腐败是党心民心所向,事关党和国家生死存亡。我们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严肃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全年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8件8人、渎职侵权案件1件1人。查处了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任强贪污受贿案、马钢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公司财务科原科长李新受贿案、桐城市原住建局长张鹏受贿案、桐城市原交通局长李玉林受贿案等大案要案,其中,涉案金额1000万元以上3件3人,科级以上干部犯罪案件5件5人。着力推进“怀宁检察预防行”,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项目、进党校、进媒体活动。全年共开展预防咨询28次,警示教育41场次,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42次。县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了县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专项报告,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诉讼监督稳步开展。强化法律监督是检察工作永恒的主题。我们始终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不断提高监督实效。一是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加强对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督促公安机关立案10件,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14件次,追加逮捕5人,追加起诉4人。建立起诉意见书、起诉书、判决书三书对照审查机制,确保每一起案件判决不枉不纵、量刑适当。会同县公安局举办“转变执法理念大讨论”活动,出台《关于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办案质量的意见》,进一步提升了刑事办案质量和效率。二是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34件,提请市检察院抗诉3件,均获市院支持。开展民事执行监督,向县法院提出纠正建议4件,均获县法院采纳。三是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认真落实安全防范制度、在押人员约见检察官制度、日常巡视制度,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督促看守所向办案单位发出《案件即将到期提示函》223份,电话催办300余人次,实现了连续16年无超期羁押。扎实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向社区矫正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份,有效防止了脱漏管的发生。

——规范司法不断深入。司法是守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我们持续加强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一是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县委领导、人大和社会各界有效监督之下,主动向县委、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虚心接受监督。深入推进阳光检务工程,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发布重要案件信息、公开终结性法律文书,向相关人员提供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微信等新老媒体,加大检察工作宣传力度。2014年,全院在各类媒体发表文章近300篇,本院官方微信“怀宁检察微预防”自上线以来,受到不少群众关注和点赞。二是自觉加强内部监督。强化案件管理职能,实现了案件统一进出口、案件流程统一监控、法律文书统一监督、涉案财物统一保管、辩护律师统一接待。所有案件一律网上运行、网上审批、网上监管,将执法规范的“软约束”固化为“硬要求”。三是着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利用高检院对我院进行基层院建设检查评估有利契机,深入细致查找存在问题,进行彻底整改。充分汲取高检院评估智慧,组织专人编写《规范执法重点提示手册》,逐一列举执法办案中不规范问题及解决对策,这一创新做法在全省检察机关推广。

——队伍建设持续加强。事业成败,关键在人。我们紧紧抓住“人”这个关键,全力打造一支过硬检察队伍。一是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聚焦“四风”,动真碰硬、立行立改,着力解决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活动开展以来,全院性会议明显减少,文件简报范围数量得到压缩,“三公”经费同比下降40%,清理腾退办公用房210平方米。按照务实、管用、可行的要求,制定和完善了加强作风建设制度11项,切实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管钱管案。二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年初即举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字仪式,层层传导压力。加大检务督察力度,对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以及考勤纪律、公务用车、检容风纪等情况一周不定期督查2次,实行党务、政务、业务一月一通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三是深入推进党建品牌创建。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引领党员意识回归,让共产党员的旗帜高高飘扬。党建品牌创建工作在省检察院挂牌指导下取得了明显成效。四是深入推进人才兴检战略。积极开展导师组带教活动,引导干警在实践中增长知识、锤炼本领。开展检察之星评比活动,共评出学习之星、敬业之星、服务之星、廉洁之星、担当之星32人次,激励干警你追我赶、争先进位。全省十佳职务犯罪精品案件、全市十佳民生检察案例,县检察院均榜上有名。

各位代表,2014年县检察院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先后被评为全县五星级基层党组织、全市学习型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示范点、全省文明单位、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国检察机关驻看守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我们深知,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委员以及关心支持理解帮助检察事业发展的所有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各位代表,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等司法体制改革的大幕已经拉开。站在历史的节点上,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更加清晰认识到,无论司法改革怎么改,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不会变,坚持检察工作依靠人大监督不会变,坚持检察工作执法为民的宗旨不会变,坚持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方向不会变,坚持检察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主题不会变。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与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还有一定差距,特别是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的监督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二是执法理念相对滞后,执法办案的科技含量不够高,执法办案质量有待提升。三是检务公开不够全面充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了解不够多,执法办案透明度有待进一步加大,重大案件信息公开的主动性需进一步增强。对此,我们一定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认真务实的态度,切实加以解决。

 

新的一年工作打算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县检察院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本次人代会精神,适应改革发展新常态和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坚持法治引领,强化司法规范,提升监督能力,为全面建成小康怀宁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一是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将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作为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根本途径,着力服务和保障改革开放、创新驱动、风险防控、改善民生,切实做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聚焦到哪里,检察工作重心就跟进到哪里。突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毒品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犯罪,维护人民权益,保障群众安居乐业。突出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犯罪,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等群众反映强烈犯罪的惩治力度,加大对知识产权、技术创新的保护力度。突出打击利用网络实施的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敲诈勒索、诈骗、赌博等犯罪,净化网络环境。突出打击涉嫌犯罪的缠访、闹访,推动形成办案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

二是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按照中央、省市县委对反腐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巡视组“种好责任田”的要求,坚持凡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办,对问题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线索,深挖严查、一查到底。严格依法适用强制措施,慎重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切实改进办案方式方法。深入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2015年要完成警示教育中心布展。

三是不断提升诉讼监督实效。加强薄弱环节、提高监督质量、增强监督实效,确保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全面贯彻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制度,防止批捕起诉带病案件,防范冤错案的发生。加强对刑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执行、强制医疗执行和有关监管活动的监督,持续整治有权人以权赎身、有钱人以钱赎身问题。严格执行修改后民事诉讼法,统筹推进生效裁判监督、审判程序监督和执行活动监督。推动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探索提起公益诉讼,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

四是全力强化自身建设。紧紧围绕基层院建设建设目标,强化案件集中管理和案件评查,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深化检务公开,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完善人岗适配机制,进一步盘活人力资源。继续巩固和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持从严治检,严格规范检察人员与当事人、律师、中介组织的交往行为,以钢的纪律带出铁的队伍。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深化党建品牌创建工作,用党建带队建促发展。2015年要按照高检院要求,积极争取支持,尽快启动检务公开大厅建设和技术检验鉴定室建设,完成办案基地建设任务。

五是稳步推进司法改革试点。作为省委确定的首批试点单位,认真落实各项改革部署,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办案组改革和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为全省检察机关全面推进改革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怀宁经验。

各位代表,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公平正义的追求,是我们奋力前行的不竭动力。新的一年,县检察院将继续紧紧依靠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依靠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坚定信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团结拼搏,为建设美好怀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