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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怀宁县人民检察院2013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怀宁县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

 

2014年1月15日在怀宁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欧阳水根

 

各位代表:

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3年工作回顾

 

2013年,县检察院紧紧依靠中共怀宁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依靠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依靠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保障和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发挥检察职能作用,致力服务发展大局

紧扣县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毒品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全县治安大局稳定,人民群众安全感不断增强。一年来,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37人,提起公诉281人。办案过程中,注重做好释法说理、刑事和解等工作,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建立了未成年人犯罪分案处理、跟踪帮教、记录封存等工作机制,最大限度教育和挽救失足青少年。一年来,共办理刑事和解案件78件,对43起轻微刑事案件作出不捕、不诉决定。如王某盗窃价值2000元手机一案,王某系未成年在校学生,案发后真诚悔罪,我院依法对其做出不起诉决定。王某返校后,吸取教训,痛改前非,各方面表现受到老师和同学一致肯定。

多措并举服务经济发展。着力实施“政法护航工程”,突出查办征地拆迁、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领域犯罪,确保了重点工程顺利推进和外来客商投资安全。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大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严重经济犯罪力度,着力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如胡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3000余万元一案,我院提前介入熟悉案情,依法快捕快诉,同时做好法律和政策宣传,稳定受害群众情绪,有效维护了我县金融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准确把握政策法律界限,注重改进执法方式方法,努力做到办案考虑发展、执法不忘稳定、监督促进和谐。2013年5月29日,县委书记刘飞跃在我院《关于落实全省检察工作会议精神的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对我院各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全心全意维护民生民利。深入开展查办政策性补贴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在退耕还林、涉农补贴、教育化债等领域查办案件4件4人。落实司法便民措施,积极开展带案下访、联合接访等活动,建立QQ接访、微博问检平台,在机关一楼设立标准化接访大厅,开通残疾人绿色通道,进一步畅通了群众诉求渠道。一年来,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78人次,办理刑事申诉案件31件,办理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6件,均已办结息诉。

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按照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责,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环境。

严肃查处有影响有震动案件。共查处贪污贿赂案件11件12人,查处渎职侵权案件7件8人。其中,大要案10件12人,涉案金额100万元以上3件3人,科级干部4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00余万元。在全省率先查办船舶拆解补贴领域渎职侵权犯罪,通过深挖牵串一举立案3件5人,引起广泛震动,受到了省、市检察院的充分肯定,《检察日报》等主流媒体做了报道。

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精心组织实施预防农村职务犯罪百场讲座进乡村活动,集中10天时间,由院班子成员分赴20个乡镇巡回宣讲,受到了乡村干部和广大群众的好评。落实预防课程进党校,使党校培训成为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阵地。制作预防职务犯罪廉政公益广告,在县电视台黄金时段连续播出,引起较好反响。一年来,共开展各类预防职务犯罪讲座33场次,提出预防检察建议20件次,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20余次,对重点工程项目派员全程监督,取得了较好预防效果。

三、强化诉讼活动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认真贯彻落实修改后刑诉法和民诉法,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强化法律监督意识,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深入开展对“另案处理”案件、强制性侦查措施适用情况专项检查活动。一年来,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71件,追加逮捕32人,追加起诉29人,纠正违法133件次。利用学习贯彻修改后刑诉法的有利契机,会同县法院、公安局制定了《集中办理适用简易程序公诉案件实施意见》,有效缓解了案多人少矛盾。会同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出台非法证据排除十条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了防范非法证据工作机制。建立案件管理办公室介入刑事裁判审查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了刑事审判监督。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2013年9月,县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了县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深入开展提供了强大动力。为落实好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我院会同县法院出台《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实施意见》和《关于开展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为有效开展民事行政监督提供了制度保障。一年来,县检察院坚持以抗诉为中心,综合运用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等多种方式,不断强化监督效果,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27件,经审查,提请抗诉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提出检察建议16件。坚持抗诉与息诉并重,对认为裁判正确的申诉,耐心做好服判息诉工作,维护司法裁判权威,全年共办理息诉和解案件13件。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始终把确保监所安全放在监所检察工作首位,认真履行看守所在押人员出入所检察职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继续实行《在押人员羁押期间表现量刑评鉴建议暂行办法》。落实纠防超期羁押长效机制,向办案单位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32件,有效保障了被监管人员的人权。2013年11月,省检察院监所处来怀宁对县看守所和驻所检察室开展为期三天的巡视后认为,县检察院驻所检察室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执法文明规范,队伍素质过硬,工作成绩显著。

四、自觉接受内外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意识,坚持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坚决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向代表委员发放征求意见函,赠阅《检察日报》、《检察信息》,虚心接受监督。主动向人大常委会作专项报告,依靠人大支持推动解决一些制约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扎实开展结对共建活动,让干警“接地气”、受教育,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密切了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全年扶贫助困5万元。深入实施“阳光检务”工程,通过新闻媒体、门户网站等最大限度公开检察事务,以公开促公正、保廉洁、赢公信。

自觉强化内部监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年初即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干警发生违纪违法的,分管领导、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承担失管之责。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着力抓好选人用人环节监督,公开公正选拔任用干部,营造了良好的用人导向。进一步加强检务督察,对干警廉洁自律、检容风纪、案件质量、办案纪律、警车使用、赃款赃物管理等情况进行不定期督察。继续推行领导家访、社会走访、案件回访、监督员暗访“四访”监督模式,将监督延伸到八小时以外,实现了连续35年干警无违法违纪的佳绩。

自觉接受上级监督和相互制约。在诉讼活动中,依法接受上级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的监督制约,全面推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上提一级”、不诉案件请示报告等制度,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确保正确行使检察权。

五、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采取多种行之有效措施,不断强化高素质队伍建设,为全面正确履行检察职责提供了坚实组织保障。

着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干警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全面深化改革面临的新形势新特点,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业务,健全完善临时党小组建在办案组之上。搭建“周末开讲”“道德讲堂”平台,全年共开讲22课,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干警自觉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

着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大事上会、要事讨论、急事通气,对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人事任免、大额资金使用一律集体研究决定。完善党组会、检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提高了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党组一班人带头深入实践,带头调查研究,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9篇。

着力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采取检委会专题学习、案件讨论分析会、一帮一结对学习等多种形式,努力提升干警综合素质。鼓励干警跨岗位锻炼,积极培养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支持干警在职学习,对取得研究生学历、通过司法考试干警,报销一定学习费用并给予奖励。一年来,对执法办案、业务竞赛、党风廉政等方面成绩突出的8名干警给予通报表彰,3名干警顺利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扎实推进文化育检工程,精心培育“务实、奋进、和谐、争先”怀宁检察精神,为怀宁检察工作跨越发展提供源动力。2013年县检察院被评为全市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机关档案目标管理顺利晋升省特级。

着力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厉行勤俭节约,机关招待费、办公费等公务支出同比减少40%。对考勤情况、上班纪律、公务用车、用水用电用纸每周由班子成员带队不定期督查2次,每月通报1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实行工作绩效季度通报制度,大张旗鼓倡导争先进位,努力形成你追我赶态势,进一步提升了工作效能。

各位代表,我们深知,怀宁检察工作的每一点成绩和进步,都是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关心、支持、理解、帮助检察事业发展的所有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2013年检察工作实践,使我们深深体会到:必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人大对检察工作的有效监督,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县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在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中实现自身的科学发展;必须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敢于办案,善于监督,注重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必须坚持把党的建设与队伍建设、业务建设紧密结合,持之以恒,统筹推进,大力营造风清气正、和谐向上的机关生态;必须大力弘扬改革创新精神,在深化改革中破解难题,在开拓创新中谋求发展,不断推动怀宁检察工作向更高层次迈进。

当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就案办案、机械执法现象仍然存在,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仍需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与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还有一定差距;执法理念比较滞后,执法能力不够强,与司法实践中不断涌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还不相适应;高层次人才相对缺乏,队伍整体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对此,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4年检察工作主要安排

 

各位代表,2014年,我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本次人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 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切实增强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实效性,着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着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着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建设幸福怀宁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

一是以深化护航工程为重点,进一步提高服务大局能力和实效。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和服务等职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不断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妥善处理依法正确行使检察权与服务发展大局、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惩治腐败与预防职务犯罪等重大关系,努力做到服务大局及时到位、措施有力、效果明显。

二是以加大办案力度为中心,进一步推进检察业务建设上台阶。坚持把执法办案作为检察工作的中心任务,依法履职、尽职尽责。密切关注职务犯罪新特点,加大办案力度,突出办案重点,在保持办案规模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全面完成警示教育基地建设任务,打造预防职务犯罪亮点工程。密切关注社会治安新变化,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升平安建设工作成效。密切关注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不断强化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增强法治建设工作水平。

三是以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进一步增强队伍素质和职业化水平。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开展理论素养提升年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转变执法理念、优化执法作风。进一步完善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社会沟通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强化纪律作风建设,进一步规范检察人员“八小时以外”行为,切实解决“四风”问题,不断提高拒腐防变意识和抵御风险能力。完善引才、育才、扶才、强才机制,积极落实人才分类管理实施意见,加大干部培养使用力度,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使更多优秀人才能够进得来、留得住、用得好。以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软件应用为契机,全面提高检察工作信息化水平,以信息化助推执法规范化、管理科学化建设,确保依法公正规范行使检察权。

四是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水平。积极落实司法体制改革部署,结合本地检察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办案组织改革和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完善检察人员执法评价和工作绩效考核机制,构建科学有效的检察权监督制约机制。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紧紧依靠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依靠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牢记职责使命,不负人民重托,以敢于担当的气魄、勇于创新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锐意进取,团结拼搏,真抓实干,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