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业务>>刑事检察
刑事检察
【案件速递】酒驾!追究刑事责任
时间:2021-11-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1年7月,犯罪嫌疑人林某某在怀宁县一工地饮用了啤酒和白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皖河大道某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

     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130mg/100ml,执勤民警遂将其带至医院抽取静脉血液样本。经司法鉴定所鉴定,林某某血液中乙醇的含量为132mg/100ml。

      怀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林某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目前,已依法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