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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
【府检联动】安徽怀宁:助推公益诉讼专项资金规范化管理
时间:2023-02-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日前,怀宁县人民检察院与怀宁县财政局联合制定《怀宁县人民检察院 怀宁县财政局公益诉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公益诉讼专项资金的管理模式,切实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为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办法》明确了资金的来源,指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中,经磋商确认或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调解确定,由赔偿义务人缴纳的资金;明确了资金的支出范围,包括修复生态环境、向被侵权人发放赔偿、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中用于奖励举报、调查取证、检验鉴定、专家咨询等;明确了资金的责任机制,“谁使用、谁负责”,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存在违法行为的,追究其相应责任。
下一步,该院将持续推进《办法》的落地见效,当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守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