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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怀宁县检察院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
时间:2018-06-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5月30日,怀宁县检察院开展以“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先后举行专题座谈会、法治进校园等活动。 

  当天上午,怀宁县检察院邀请县教育局、团县委、关工委相关领导和从事未成年人相关教育工作的政协委员、人大代表走进检察机关,参加座谈交流。检察长江晨、副检察长王建华、专职检委汪明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与会人员首先观看《呵护未来,以国家的名义-中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30年巡礼》专题纪录片,随后,江晨检察长通报怀宁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报告。听取报告后,与会人员对怀宁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并围绕独生子女、单亲家庭子女、留守儿童教育问题进行深度地探讨,详细剖析了校园欺凌、校园暴力等现象产生原因,对未检工作的发展提出了意见建议。

   会上,江晨检察长感谢与会人员对怀宁县检察工作特别是未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将认真贯彻落实。一是坚持未检工作法治化,依法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保护不庇护、宽容不纵容;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持依法严厉打击;对未成年被害人,坚持双向保护、平等保护。二是坚持未成年人案件办理特殊化,把“教育、感化、挽救”贯穿办案始终。始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做到少捕慎诉少监禁,为涉案未成年人回归社会预留通道。三是坚持未检办案队伍专业化,着力提高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能力和水平。成立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领导小组和未成年人案件专业化办案团队。由办案细心的女性检察官专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实现对未成年人的系统性司法保护。四是坚持未检办案工作制度化,全力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认真落实法律援助、合适成年人到场、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制和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全面落实国家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政策,全力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五是坚持未检工作前置化,积极开展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工作。积极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有针对性地进行普法宣传。筹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和观护基地。通过教育展示、情景模拟、影片展播等形式,寓教于乐,让孩子们学习法律知识,并为涉罪未成年人回归提供就学、就业平台。

   当天下午,县检察院组织干警前往独秀中学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有150名学生参加了法律知识竞赛,观看了未检主题相关的微电影。此次活动受到老师和同学们的热烈欢迎和一致好评。该校师生纷纷表示,“法治进校园”活动对同学们十分具有教育意义,希望检察机关今后能够多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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