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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一特辑】未检微课堂《预防网络沉迷 拒绝做低头一族》
时间:2023-06-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当今,是网络最为发达、便捷、普及的时代,手机成了我们与世界联系的重要媒介,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成为低头一族。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可能引发身体、心理和精神健康问题,但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性工程,需要政府、学校、家庭、司法、社会的多方协作和联动。本期微课堂《预防网络沉迷 拒绝做低头一族》,来自怀宁县人民检察院春暖花开未检工作室的检察官汪珊,与你一起聊聊“网络保护那些事”。

(本片人物由工作人员及怀宁县中等专业学校师生客串)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七十条规定:学校应当合理使用网络开展教学活动。未经学校允许,未成年学生不得将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应当统一管理。

学校发现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应当及时告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共同对未成年学生进行教育和引导,帮助其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

第七十一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提高网络素养,规范自身使用网络的行为,加强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行为的引导和监督。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通过在智能终端产品上安装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软件、选择适合未成年人的服务模式和管理功能等方式,避免未成年人接触危害或者可能影响其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合理安排未成年人使用网络的时间,有效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第七十四条规定: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诱导其沉迷的产品和服务。

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

以未成年人为服务对象的在线教育网络产品和服务,不得插入网络游戏链接,不得推送广告等与教学无关的信息。




审 核 | 刘厚林

文 字 | 曹晓群

编 辑 | 陈 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