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在安庆市人民检察院举办的全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典型案例现场评审活动中,本院“怀宁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陈某与曲某、江某等民间借贷纠纷案”和“怀宁县人民检察院对怀宁甲公司销售假药受理审查流程监控案”荣获二等奖,“怀宁县人民检察院储某某刑事申诉检察听证案”荣获优秀奖。
为落实最高检“一体抓好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到实处”部署要求,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引作用,怀宁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业务“大管理”格局,切实推进案件管理工作调整转型,围绕检察履职办案,从案件受理分配、办理流程、实体处理等方面进行全过程监控、实质性管理,确保案件分配科学、过程可控、结果公正。
怀宁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获评为契机,以典型案例培育为抓手,将案例意识贯穿办案全过程、贯通“三个管理”全领域,进一步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审核|蒋劲松
文字|潘栩杨
编辑|陈 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