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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宁县检察院醉驾类刑事案件实现单轨制办理
时间:2023-07-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单轨制办案是指依托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即206系统,实现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到审判机关审理判决全流程无纸化办案。

自2023年7月1日全市全面启动醉驾类刑事案件单轨制办理扩大试点工作以来,怀宁县检察院加强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沟通协作,统一本地试点工作具体要求,加强对醉驾类刑事案件受理审查,严格按照醉驾类案件单轨制办理案件。除音视频资料等实物类(载体类)证据外,仅通过206系统受理电子卷宗,不再受理纸质卷宗,并对电子卷宗的数量、系统清晰度进行初步审查。对电子卷宗未按规定流转的案件,原则上不予受理。

截止日前,怀宁县检察院以单轨制受理案件8件8人,提起公诉案件2件2人,实现公、检、法、司四机关法律文书跨部门线上一键送达,改变了以往纸质材料线下跑、电子材料线上移的传统双轨制办案模式,有效提高了办案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

下一步,怀宁县检察院将坚持以办案业务需求为引领,积极梳理总结试点经验,将单轨制工作作为重点任务,不断压实工作责任、提升使用质效,真正实现政法机关办案体系和办案能力现代化。